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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玛县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

发布时间:2024-04-28 13:53:27 | 来源:中国网 | 作者:班玛宣 | 责任编辑:亦农

4月25日班玛县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,县委常委、统战部长李春生,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班玛扎西,副县级驻寺干部卓玛参加会议。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夏红梅主持。各乡镇党委书记、乡镇长,县委各部委,县直机关并省州驻县各单位,驻县军警部队,各企事业单位,各群众团体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
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《2024年全国统战部长(民委主任)会议精神》《2024年全省统战部长(民委主任)会议精神》《2024年全州统战部长(民宗局长)会议精神》《州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》。

县委常委、统战部长李春生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员单位负责人签订了2024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。

会议客观总结了班玛县近年来民创工作取得的成效,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并安排部署了近期重点工作。会议指出,2024年是全省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、果洛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复检复验的关键之年,班玛县责无旁贷,使命光荣,有压力,也需要动力。各乡镇、各部门要团结全县各族干部群众,推动创建工作全方位提档升级,促进全县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、标志性成果,形成点上出彩、线上开花、面上结果的新局面。

会议要求,一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学习研究。各单位、各部门领导要再次深刻领会中央、省、州相关工作会议提出的具体要求,以及对全县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,要深入思考、认真研究,谋划本单位、本部门的创建工作,要对今年和今后三年的工作统筹规划,确定工作重点、突出工作亮点,切实加强典型培育、试点带动和宣传、信息、档案资料等基础性工作,避免工作中出现重复。二要紧贴实际扎实开展创建工作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,结合自身工作实际,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创建方案、计划安排等再次进行修订、补充和完善。会上也书面传达学习了中央、省州相关会议精神,会后,县创建办会印发相关指导性文件,请各单位根据要求逐项落实,逐条消化,逐级落实领导责任,逐级明确目标任务。三要着力抓好示范典型的培育工作。2024年,全县将持续在乡镇、村(社区)、学校、机关、企事业等单位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和创建试点工作,确保我县每年有1-2个成为国家、全省、全州示范点。各成员单位要在系统内建立创建工作示范点。要坚持实事求是、群众认可、特点突出、兼顾全面的原则,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典型培养计划,明确培养目标和培养措施,切实加大培养力度,使更多的典型不断涌现,通过示范点带动和辐射总体创建工作,推动和促进创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。四要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和宣传,极大限度的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,获得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理解、支持。

会议强调,一要创新举措,确保创建工作亮点突出。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民创各项指标要求,充分体现民族团结进步文化元素、充分展示民族团结进步成果,进一步强化举措、狠抓落实,精准、精细、精致、精心抓好创建工作。二要主动作为,确保创建工作推进有力。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核心在党委领导,关键在执行落实,基础在齐心协力。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,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,“一把手”要切实扛起民创工作“第一责任人”的担子,把创建工作与自身职能和其他工作有机融合起来,形成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统揽的创建机制。三要强化问责,确保创建工作落地落实。县纪监委、组织人事、统战民宗、政法综治、宣传教育等部门要立即建立联合督导机制,强化执纪问责,对重视不够,责任不落实,降标准、搞变通,影响全县创建工作大局的,严肃追究相关部门、乡镇及主要责任人责任,确保全县民创工作有序巩固提升。

(供稿:班玛县委统战部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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